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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贝博米乐体育 发布时间:2024-06-08 07:04:06
新建电镀排污单位和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现有电镀排污单位和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自20XX年XX月XX日起,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中的相关规定。各地可根据当地环境保护需要和经济与技术条件,由设区市人民政府批准提前实施本标准。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电镀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标准》推荐性省级区域标准,按照推荐性区域标准制订程序的要求,现将标准公开征求意见。请认真组织讨论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于2019年12月12日前返回。逾期视为无意见。标准文本见附件。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物防治法》《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和法规,加强浙江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控制和水环境风险管控,减少重金属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电镀工艺、污染治理技术和管理上的水准进步,结合浙江省的真实的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电镀排污单位和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新建电镀排污单位和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现有电镀排污单位和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自20XX年XX月XX日起,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中的相关规定。各地可根据当地环境保护需要和经济与技术条件,由设区市人民政府批准提前实施本标准。
本标准是电镀排污单位和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控制的基础要求。本标准颁布实施后,国家修订相应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涉及本标准未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和严于本标准时,执行国家标准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电镀排污单位和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的术语和定义、区域划分、水污染排放控制要求、污染物监测要求、达标判定、实施与监督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电镀排污单位和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管理,以及电镀排污单位和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管理。
对于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污水,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GB 18871的规定。
本标准规定的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电镀排污单位和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直接或间接向法定边界外排放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的行为。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关于太湖流域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行政区域范围的公告》(环境保护部 公告2008年 第30号)
利用电解方法在零件表面沉积均匀、致密、结合良好的金属或合金层的过程。包括镀前处理(去油、去锈、酸洗等)、镀上金属层和镀后处理(钝化、去氢、封闭等)。
金属(包括镀层金属)表层原子与介质中的阴离子发生化学氧化或电化学氧化反应,在金属表面生产附着力良好的化学物膜层。化学转化膜工艺通常包括钝化、阳极氧化等表面处理工艺。
也称无电解镀或者自催化镀,是在无外加电流的情况下借助合适的还原剂,使镀液中金属离子还原成金属,并沉积到零件表面的一种镀覆方法。
进行二次及二次以上的电镀、在零件表明产生两层或两层以上镀层的过程。如钢铁零件镀防护-装饰性铬镀层,需先镀中间镀层后再镀铬。
有电镀、化学镀、化学转化膜等生产工序和设施的排污单位,包括专业电镀企业和有电镀的工序的企业。
位于电镀专业园区内并拥有专门处理电镀工业排污单位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单位,且该处理设施不应混入别的行业废水。
通过纳污管道等方式收集废水,为两家以上排污单位提供废水净化处理服务并且排水能达到相关排放标准的企业或机构,包括各种规模和类型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园区(包括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工业集聚区等)工业污水处理厂(不含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等,其废污水处理程度应达到二级或二级以上。
排污单位向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或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排放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的行为。
生产设施或企业向企业法定边界以外排放的废水的量,包括与生产有直接关系或间接关系的各种外排废水(如厂区生活垃圾污水、冷却废水、厂区锅炉和电站排水等)。
用于核定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标准浓度而规定的生产单位面积镀件镀层的废水排放量上限值。
4.1 本标准将浙江省划分为太湖流域地区和别的地方,按所在区域执行相应的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控制要求。
4.2 太湖流域地区,依据《关于太湖流域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特别排放限值行政区域范围的公告》确定,包括湖州市、嘉兴市、杭州市区(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余杭区、西湖区、临安区的钱塘江流域以外区域)。
5.1.1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太湖流域地区现有和新建电镀排污单位和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执行表1规定的太湖流域水污染排放要求。别的地方新建电镀排污单位和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执行表1规定的别的地方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要求。
5.1.2 自20XX 年XX 月XX 日起,别的地方现有电镀排污单位和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执行表1规定的别的地方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要求。
5.1.3 依据环境保护工作的需求,别的地方执行表1 规定的太湖流域排放要求的具体地域范围、时间,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
5.2.2 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浓度限值适用于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不高于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的情况。若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超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将实测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浓度换算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基准排水量浓度,并以水污染物基准排放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
5.2.3 基准排水量浓度换算按公式(1)计算。产品产量和排水量统计周期为一个工作日。在企业的生产设施同时生产两种以上产品、可适用不同排放控制要求或不一样的行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且生产设施产生的污水混合处理排放的情况下,应执行排放标准中规定的严格的浓度限值,并按公式(1)换算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基准水量排放浓度:
电镀排污单位向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排放废水时,表1中第1~20项水污染物的间接排放浓度,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可与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协商确定:
电镀废水的分类应不限于含氰废水、含六价铬废水、含镉废水、含镍废水、含铅废水、含银废水、含铜废水、含锌废水、前处理废水、酸洗废水、综合废水等;且应满足第一类污染物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并在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达标排放,以及总排口污染物达标排放的需求。
电镀排污单位、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涉第一类污染物、含氰废水排放时,必须分类收集、专管输送,单独处理;对其他难处理、易络合的重金属和其他污染物也应依照需求进行分类收集、专管输送及预处理。
当电镀排污单位向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排放污水时,且当公共污水处理系统具备此类污水处理的特定工艺和能力并确保达标排放时,可与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根据其解决能力商定表1中的协商指标。
6.1.1 电镀排污单位和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应按照环境监视测定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维护性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和排污口标志。
6.1.2 电镀排污单位和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应按照有关法律、《环境监视测定管理办法》、HJ 985、HJ 819等规定,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旁边的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
6.1.3 新建和现有电镀排污单位和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按照有关法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6.1.4 对电镀排污单位和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排放废水的采样,应根据监测污染物的种类,在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进行。
6.2.1 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的监测采样按HJ/T 91、HJ 493、HJ 494、HJ 495的规定执行。监测分析时应注意分析方法的测定范围。
6.2.2 测定化学需氧量时,应注意氯离子的干扰和影响。含氯离子浓度超过1000 mg/L时,应对废水进行稀释或采用HJ/T 70的方法测定。
7.1 采用手工监测时,按照监测规范要求获得的监测结果超过本标准规定的限值,判定为超标。
7.2 采用在线监测时,按照监测规范要求获取的自动监测数据计算得到一定效果日均浓度值(除pH值外)超过本标准规定限值的,判定为超标。自动监测的有效日均值应根据HJ/T 355和HJ/T 356等相关文件确定。
7.3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做监督性检查时,可以现场即时采样或监测的结果,作为判定排污行为是不是满足排放标准及实施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的依据。
8.2 企业是实施排放标准的责任主体,应采取必要的措施,达到本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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