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蛟印刷行业整治提升方案
发布时间: 2024-07-03 07:36:33 发布作者: 贝博米乐体育
《腾蛟镇印刷行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镇长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和《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浙政发〔2016〕12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与减排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浙环发〔2017〕41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七类行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温政办〔2018〕99号)和《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六类行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19〕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解决好行业性环境污染问题,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全方面推进包装印刷行业整治提升,着力解决工艺装备落后、公司发展不规范、环境污染防治能力低下、减排效益差、企业布局不合理等问题,进一步推进相关行业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慢慢地加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集聚入园一批。鼓励企业集聚生产,列入集聚入园的企业,于2020年9月31日前完成搬迁入园或集聚生产。
(二)规范提升一批。列入规范提升的企业,参照省、市相关污染整治提升技术规范(或指南),于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整治提升,逾期未完成的予以关停。包装印刷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指南参照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工业涂装等企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指南的通知》(温环发〔2018〕100号)执行(具体见附件)。
(三)关停淘汰一批。未取得环保手续的企业,列入关停淘汰清单,于2019年8月31日前依法完成停业、关闭;对通过规范提升或集聚入园能取得环保合法手续的,可以纳入规范提升或集聚入园计划。停业、关闭企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要求,做到“两断三清”,即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
印刷行业原则上按照“集聚入园一批、规范提升一批、关停淘汰一批”进行整治。对列入集聚入园的企业,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明确入园去向,落实具体园区及厂房。并将相关入园手续报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备案,原厂能够继续生产至2020年9月31日;逾期未落实入园的企业,将纳入关停淘汰对象,依法予以关停淘汰。
对于已经环评审批的企业,可列为“规范提升一批”整治对象,但生产现状须符合环评审批内容,不符合的须按以下准入条件重新报批或恢复至符合环评审批内容的状态;对于未经环评审批的企业,须符合以下准入条件,方可列为“规范提升一批”整治对象(同时补办环评审批手续);不能列为“规范提升一批”整治对象的企业,依法予以关停淘汰。
(1)符合环境功能区要求。“规范提升一批”企业应当符合环境功能区计划要求。对于在腾蛟镇印刷园区内包装印刷行业企业(不含三类工业项目),2016年7月5日前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视为“现有二类工业项目”,在2019年8月31日前能通过技改提升改造,落实好相关污染防治措施的,可列为“规范提升一批”整治对象。企业法人有变化的,工商营业执照取得时间以同一厂址最早登记的企业为准。对于列入“现有二类工业项目”的企业,需明确该企业2016年7月5日前的生产规模。
(2)符合“控规”要求。整治提升企业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或取得当地乡镇准入意见。
(3)符合土地及房产要求、整治提升企业未取得审批验收手续的临时建筑须经当地乡镇认可。
(4)与旁边的环境敏感点距离须符合标准要求。列入“规范提升一批”整治提升的企业,产生废气的生产单元须距离旁边的环境敏感点50米以上。
(一)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产业集聚生产。鼓励印刷行业企业向腾蛟印刷园区、南溪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集聚。镇政府将出台有关政策,鼓励印刷企业向工业园区内集聚,对园区内出租的企业第一先考虑向印刷企业出租。镇政府将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印刷园区科学开展区域大气环境容量评估,合理控制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
(二)提升工艺装备。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相关产业政策,鼓励企业使用先进工艺、新技术,采用可靠的污染治理技术,关闭工艺设备落后、污染治理无望的企业和生产线。包装印刷企业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生产的基本工艺、设备。
(三)加强污染治理。加强废气有效收集处理,包装印刷等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工序,要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一定的措施减少废气排放。加强废水有效收集处理,切实做好雨污分流、废水分质分流,依规定切实收集处置各类废水。加强危险废物规范管理,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建设贮存场所,设置警示标志牌,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四)严格执法倒逼。我镇将结合“四无整治”“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合法性手续审查,对有群众信访投诉的企业,列入“三个一批”整治重点;对未办理环保合法手续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依法责令停业、关闭;对企业偷排直排、超标排放的,一律依法严格处罚,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关停;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把握时间节点。镇政府开展辖区内印刷行业企业清单排查,确定关停淘汰、集聚入园、规范提升“三个一批”的企业清单,于2019年4月25日前制定本地印刷行业整治方案,统筹考虑工业集聚点选址建设,报县政府备案并组织实施。
(二)实施备案评估。列入集聚入园和规范提升的企业,根据整治时间节点完成整治任务。镇政府将委托第三方公司对企业整治工作做评估,确保整治要求得到切实落实。
(三)加强信息公开。腾蛟镇整治方案将在县政府门户网络站点进行公开,并每季度在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网站公开污染行业整治提升工作进展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同时也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章步胜为组长、分管副镇长陆杰为副组长,环保所、国土所、住建所、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安监所、市场监督所、电力、自来水公司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腾蛟环境监理所,徐兴评兼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要求开展整治工作,加强协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协商解决整治中碰到问题。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政策支持。镇政府加大对行业整治提升的政策、资金、土地等要素资源的支持,出台关停淘汰、搬迁入园、整治提升等分类鼓励扶持措施,对主动实施集聚入园的项目,在新项目用地、环境总量、审批方面给予优先保障。大力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和引导各类资金投入参与整治,同时积极发挥腾蛟印刷协会的引导和推动作用。镇政府负责帮企业组合、协调厂房租用,负责牵头关停淘汰企业,把小微园建设与行业整治提升工作结合起来,优先满足企业入园整治提升要求。
(四)严格督查考核。印刷行业整治提升工作相关指标任务分解纳入乡镇相关绩效考核和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督办事项,镇政府不定期组织并且开展过程督查,定期通报排名。镇纪检监察部门实施跟踪监督,对不依法履行整治职责、工作进度慢、工作推进不力的,严厉追究责任。加强对整治工作的质量评估和抽查,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五)加强舆论宣传。加强宣传教育,树立正面典型,曝光典型违法案件,强化正确舆论导向,加强风险评估,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整治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确保整治提升工作平稳有序推进。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